年關越近,執行干警越是忙碌,這已然成為了執行常態。近段時間以來,我院執行局幾乎每天都收到來自不同案件當事人提供的人員和財產線索,干警同志每天與時間賽跑,抱著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對每一條線索逐一核查,對不予配合且違反執行程序的被執行人,果斷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
據統計,2020年1月份以來,我院執行局已對8名被執行人實施了司法拘留措施,其中1月14日至17日,三天內共拘留被執行人4人,對失信人員形成強大的心理威懾。在辦理胡某玉、黃某文申請執行馮某南、梁某基生命權、健康權糾紛一案期間,承辦人根據舉報線索,不辭辛苦,多次挨家入戶尋找被執行人,成功將被執行人馮某南控制,調解無果后立即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另一起案件中的失信被執行人歐某雄,為清遠的一個建筑工程項目老板,因項目失敗,拖欠8名建筑工人工資款合計30多萬元。其在2019年的一次調解中,承諾年底還清欠款,但沒有兌現承諾,老賴本色盡現。本著對當事人負責,對勞動者關懷的態度,我院干警在得知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消息后,當天(19日)上午立即組織人員到歐某雄家將其控制,查明情況后,迅速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嚴懲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
司法拘留不能常用,要慎用、更要活用,司法拘留的目的是促使被執行人還款,使案件得以執結,達到案結事了效果。1月16日至17日,兩天內,我院干警通過靈活運用拘留措施,迫使兩名被執行人賴某賢、楊某強當場清償欠款4萬多元,兩宗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春節前,要求查找(拘留)被執行人,追償勞動工資的案件會大幅增加,當事人追償欠款的訴求會愈發強烈,與往常相比,執行壓力有所增大。我院執行局將繼續堅持司法為民、執行高效的工作作風,一如既往保持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人員嚴懲的高壓態勢,靈活運用限消、失信、拘留、邊控、追刑等強制措施,強化執行聯動,及時回應訴求,確保打贏節前執行攻堅戰,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麥煥瓊 湯振東)